2015【超級部落客選拔】活動辦法
活動辦法:
第一階段 : 影音自我介紹
日期: 2015年8月25日至2015年9月25日
E-mail 個人履歷到主辦單位電子信箱 info@mymarianas.com.tw
履歷內容須包含 :
- 以影音方式【自我介紹】
- 請於電子郵件內附註下列資料:
- 基本資料 (姓名、行動電話、電子郵件、個人部落格連結)
- 限時30秒創意自我介紹,介紹自己最特別的旅遊經歷及未來的夢想?
- 影音格式必須開放可以上傳Youtube
第二階段:人氣票選
日期: 2015年10月1日 至2015年10月31日
由各國駐台代表組成委員會。從海選名單中,依最具創意的影片,選出12位入圍者。入圍影片進行網路公開人氣票選,票數最高之5位候選人進入決選。
第三階段:超級部落客
日期: 2015年11月9日(暫定)
由各國駐台代表召集評審,以旅遊知識及才藝表演評審,分數最高者,當場授予勳章。
報名規則:
1. 需滿18歲以上中華民國國籍方可參加。所有個人基本資料以個資法保密。
2. E-mail電子郵件報名之後48小時內會收到一組報名序號,即為日後電子郵件查詢使用。恕不接受電話詢問。
3. 所有上傳影音檔案皆屬授權主辦單位開於官網使用。
4. 第二階段入圍名單將於2015/10/01於主辦單位官網公佈(並以電子郵件通知入圍候選人)。
5. 第三階段決選時間:2015年月11月舉行面試。(地點另行公佈)。
6. 「超級部落客」得主需按照各國代表處規定之日期以前完成旅遊特務。
7. 以上規則任一階段,參加者若有棄權情況,則以備取者錄用之。
8. 回國後之玩樂心得及影音故事,皆屬授權主辦單位公開於官網使用。
9. 錄取者另行簽訂合約,合約內容經雙方議定後簽名始生法律效力。
10. 行程內容不得轉換現金,並依規定須代扣一切相關稅捐,兩地機場稅、簽證等雜支需自付。
11. 本辦法經代表處主管會議同意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若有未盡事宜,以外國駐台觀光代表聯合會之決定為最終解釋。